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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對於人類是良伴。 對一般人而言, 常飼養的多是貓狗天竺鼠魚之類。 在環境許可下, 養馬或迷你豬也有, 但養雞或羊當寵物的不多見吧。 我的球友L經營養雞場主要生產雞蛋, 她的寵物為三隻羊所以也不吃羊肉. 幾個下雪天後, 她竟問我要不要去她農場帶幾隻雞回家, 由於大雪過後大量雪融化後造成的水災, 她的雞場是自由放養所以雞群因淹水之故四處竄逃. 當然我很客氣的婉拒了, 老外的想法似乎和我有很大的差距。 某天電台新聞正播報一則讓我瞠目結舌的好玩新聞, 住在Kitslano (溫哥華西區)的一位老兄正因他的寵物雞和政府打官司. 由於政府規定不能在市區內養家禽類動物, 但這位Mr. C卻說美國的紐約、西雅圖加拿大的維多利亞、本拿彼等市都准許在自宅後院飼養家禽. 另有人說她的公寓規定可以飼養兩隻寵物, 她的兩隻雞是她的寵物, 所以她的雞和貓狗應享有一樣的權利。 很難想像你住在公寓每天早上有雞啼當morning call, 但像我老爸說的, 愛哭的小孩有糖吃, 經過一番爭取三次官司後, 政府真要針對此事修法。是該位這位老兄高興還是為他的鄰居同情? 只不過他養的不知公雞或母雞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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